关于做好开学初实验实训教学保障准备及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教督函〔2019〕1号)要求,就2019年春季开学初实验实训教学保障准备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院全面检查所属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特别注意沙龙校区实验室搬迁时间节点,并做好学生进入实验室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对所开设实验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保障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并将检查落实情况于2月28日以前报实验实训中心吴荣老师处(邮箱:cqsxxywurong@qq.com)。

二、认真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中《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对标对表,落实好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健全实验室危险源监管体系,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届时学校将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实验实训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2月24日

附件1.渝教高函〔2019〕7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渝教督函〔2019〕1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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