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本期期末和寒假实验室的安全运行,根据近期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1.各单位党政领导组织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与燃爆类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气体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以及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未达要求的地方。
2.对教学科研中的实验用试剂与物品进行全面清理与规范处置,规范填写交接记录并存档,严禁随意丢弃、废弃、赠予、私存和转移试剂与实验样品。
3.落实实验室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本学期已结课并确定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关闭水电、门窗。
4.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在19周以前完成,20周以前解决可以自行消除的安全隐患,不能自行消除的安全隐患在19周星期五下班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
5.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学校在放假前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二、制定并落实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
6.排查并备案假期留校做实验的学生信息,通知相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学生导师做好实验室及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假期实验室安全值日表,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7.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部分确实需要在假期施工的实验室设备安装、维修、实验室改造等项目,假期若有施工人员需进出实验实训场地的,相关学院一定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等方案,确保施工安全有序。
8.请各单位制定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存档备查,方案重点体现各单位对安全问题或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包括工作组成员情况、工作流程和工作联络人,如遇安全问题或事故,联络人能有效上传下达工作信息和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与计划
9.做好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一般应该包括: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设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涵盖本次检查工作);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10.做好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1.2019年安全工作总结报告和2020年工作计划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并与2020年1月15日(20周星期三)下班以前交实验实训中心,联系人:吴荣(慎思楼5栋511),电话58102378。
实验实训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