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期末和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本期期末和寒假实验室的安全运行,根据近期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1.各单位党政领导组织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与燃爆类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气体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以及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未达要求的地方。

2.对教学科研中的实验用试剂与物品进行全面清理与规范处置,规范填写交接记录并存档,严禁随意丢弃、废弃、赠予、私存和转移试剂与实验样品。

3.落实实验室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本学期已结课并确定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关闭水电、门窗,该贴封条的要张贴封条。

4.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在元旦以前排查一次,在学校放寒假以前全部完成,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二、制定并落实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

5.排查并备案假期留校做实验的学生信息,通知相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学生导师做好实验室及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假期实验室安全值日表,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6.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搬迁、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部分确实需要在假期施工的实验室搬迁、设备安装、维修、实验室改造等项目,假期若有施工人员需进出实验实训场地的,相关学院一定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等方案,确保施工安全有序;

7.全面落实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制定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存档备查,方案重点体现各单位对安全问题或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包括工作组成员情况、工作流程和工作联络人,如遇安全问题或事故,联络人能有效上传下达工作信息和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8.各学院要在放假以前将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报告(含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报实验实训中心吴荣老师处。实验实训中心将适时组织抽查。

 

实验实训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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