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
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制定我校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和《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行动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落实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基本安全要求,加快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研究与标准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组织领导
在学校非常设机构“安全稳定办公室”组织架构下,成立“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付 川
成 员:实验实训中心(信息化办公室)、科研处、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基建处、后勤处、重庆三峡农业科学院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实验实训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实验实训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1.进一步细化学校、二级学院(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党委统筹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中,成立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各二级学院(单位)要尽到主体责任,对照成立本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的闭环管理。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
1.学校要依据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及年度实验室安全水平提升计划,配备所必需的资金列入每年的预算,实验室安全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条件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2.各二级学院(单位)及实验室要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配备相应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或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适时组织参加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培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能力;梳理近年来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加大对各类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让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三)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1.学校“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包括对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审定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牵头实施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类别和级别的划分与管理。
2.各二级学院(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审核与确认评估结果,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并将分类分级结果报办公室备案。实验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的评估和认定。
3.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
(四)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
1.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如存在风险要主动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学校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应在开展教学、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立项前督查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增强风险研判和防控。
3.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的全程管理。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
1.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中,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实验,明确实验涉及的各级各类风险。
2.建立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进入高风险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3.研究生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
4.加强实验室安全专家与师资队伍的培育培训。
(六)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
1.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学校层面结合消防安全形成完整的应急体系,各级预案或措施要明确应急体系各节点的责任人,并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2.各二级学院(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高风险实验室应建立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实验室要配齐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并保证有效,并进行定期培训和实施演练。
3.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七)强化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实验室的建筑设施等基础安全水平,是影响实验室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室等项目开工前,要对空间布局、消防、强弱电、给排水、供暖与通风、建筑材料等提出一般性要求,同时要根据实验室安全的使用特点提出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橱、排风量、废气处置等)、气路与气瓶柜、试剂柜、实验台、防震防磁、噪声控制和生物安全柜等特殊要求,并加强审核审批。对不符合安全标准不适宜开展实验的,应及时按照标准进行工程改造以保障实验室安全。
(八)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二级学院(单位)要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全面自查,及时公布与反馈;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保障经费落实;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
(九)加强实验室安全研究与标准建设
开展相关制度规范以及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形成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标准化的制度文件和成熟的安全文化作为有力支撑,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推进
2022年3月— 4月自查自纠;
2022年5月— 6月现场检查;
2022年7月— 8月全面整改;
2022年9月— 10月回头看。
(二)工作要求
夯实各级责任。学校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专项行动工作,负责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保障投入、综合协调,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二级学院(单位)对应成立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各二级学院(单位)根据专项行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督导整治。
加强考核督查。依照专项行动目标和任务要求,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
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行动抓落实、促成效的重要推力。梳理近年来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同时,加大对各类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重庆三峡学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