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31 点击数:

 

实验实训函〔20204

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各教学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实训场所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主要阵地,是支撑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场所,覆盖学科范围广,参与学生人数多,实验教学任务量大,仪器设备和材料种类多,潜在安全隐患与风险复杂,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人员伤亡、仪器设备损毁、教学科研停滞,使师生员工的家庭以及学校蒙受重大损失。各教学单位要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作为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二级学院、实验室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加强落实执行,形成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不断完善实验实训场所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

要坚持精细化原则,系统总结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不同专业门类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推动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实现对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要根据学校基础条件和实验实训场所的专业门类特性,不断完善实验实训场所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

1.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实验实训场所,应把安全风险评估与审核作为建设立项的必要条件,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对建设方案进行评估。明确和落实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项目建设验收时,要同步进行安全验收。

2.实验项目要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明确标识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对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物品,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

3.要建立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定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依法依规建立实验实训场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4.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危险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协调有资质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置。

5.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在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安全工作的底线,认真执行。

       三、加强教育,加大宣传,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素质的欠缺、安全行为的背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是确保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在不断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的活动中,树立安全的价值观念、安全的责任意识,树立“我懂安全、我要安全、我保安全”的思想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具备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围。

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安全宣传阵地,加强对本单位师生的安全教育。

2.在实验实训场所文化建设中充分考虑安全教育因素,在各实验实训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相关标志、明确安全责任人。

3.要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实验实训场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特别要加强对新进实验实训场所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

4.要开展火灾防范、火灾逃生、安全操作、安全用电,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要加强对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和仪器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将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1.各教学单位要对参与实验实训场所管理的人员、参与实验教学的教师和学生分别提出要求,明确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人主动参与安全管理,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共识,确保安全管理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2.各教学单位在坚持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基础上,每学期开学前、期末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本单位实验实训场所的水、电、气以及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品等的使用以及存放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危险药品归类存放在安全的位置,并标志清楚;杜绝易燃、易爆物品直接存放在学生活动的实验场所。

3.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实验实训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01224

 

 

 

 

 

 

 

 

 

 

 

 

 


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              20201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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